招生录取
(一)时间:7月5日-20日。
(二)录取工作在张掖市初中学生毕业升学考试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安排下组织实施。
(三)分批次、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一批录取“名额分配到校”计划生和张掖中学民族班学生。
第二批录取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和肃南一中任务生。
第三批录取实验中学任务生和艺体特长生。
第四批录取公办高中三限生。
第五批录取民办高中任务生。
(四)相关事项
1.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任务生只录取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5科考试成绩上线,且思想品德和历史、生物和地理、体育、综合素质评价4科(项)达到3B1C的考生(思想品德和历史合科划级,生物和地理合科划等)。
2.实验中学制定艺体特长专业测试办法,经市教育局批准后实施。在实验中学任务生录取线下30分以内,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第三批录取结束后,市教育局在张掖教育信息网上统一公布一至三批已录取考生名单。已录取考生,不能参与第四、五批次的录取。
4.公办高中三限生和民办高中任务生的招录。(1)根据招生计划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2)县区教育局、学校严格按招生范围和有关要求审查报名资格,于7月30日前报市教育局复审;(3)市教育局按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并在张掖教育信息网公布。
5.市教育局按《甘肃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统一编排学籍号,学校负责填写录取通知书,并加盖市、县区教育局学籍管理专用章后,发至考生本人。